皇上施捨?

星期三, 七月 1, 2009
orphenus 203 vi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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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(快要離任的)公司有一個「習俗」,
就是如果員工需要準時放工的話,
便要發一個電郵告訴全公司同事「大家好,我今天要7點走」;
對,我們要準時放工的話,是要通知大家並得到允許。

咦,慢著….. 準時放工不是我的基本權利來的嗎?
從幾時開始變成了施捨?

難怪,許冠傑多年經典金曲《賣身契》,
依舊反映了今日香港的職場狀況。
本來,一家公司招聘員工,公司與員工是一種合作關係,
員工提供公司需要的服務,公司給予員工薪金,
一買一賣,完全商業,it’s just business;
亦因此,公司總會提供一份合約予員工,
雙方根據合約精神付出義務及享有權利。

但在香港,這裡沒有合約,只有賣身契。
合約說,你的「日常辦公時間為早上十點至晚上七點」,
但總會在陰暗處寫上「在特殊情況下,需要超時工作」
賣身契的特色,就是在實際營運之下,
「日常」與「特殊情況」這兩個字眼正好對調了位置,
變成「在特殊情況下,辦公時間為早上十點至晚上七點」及「日常需要超時工作」。

辦公時間?賣身契裡不適宜有這個字,
因為你的每一分一秒都應該在辦公,
等於我們有用餐時間、交通時間,
但你每分每秒都在呼吸,會不會說我的「呼吸時間」?
不會。

我曾經寫過,很多公司經常以「熱誠」、「創意」去迷惑年青人,
並藉此以高工時、低工資的瘋狂工作去剝削青年;
而另一個我最常聽到的詭辯,就是「後生仔不應怕蝕底」
而所謂不怕蝕底,就是不理會命令的原因及可行性而去盲目執行
如果那件事對我是有益的、是可供學習的,我為什麼要怕?
如果那件事只是你為了省錢、省資源或者找一個替死鬼去做雜務,我為什麼要執行?

我就是討厭這種堂而皇之的「道理」去奴役員工,特別是年青人。
後生仔不應怕蝕底,那麼,大人(也就是說這話的人)就可以大條道理地拒絕蝕底了?

再來,香港的老闆很多時有種壞想法,
就是「職位」等於「施捨」。
你的職位是我拖捨給你的!所以你要以血肉來報答我!
另一句口頭禪則是「你可以不做,我一定找到一個比你更好的人!」
這不是皇恩浩蕩是什麼?
難怪陶傑的「小農社會」理論能在香港興起大波瀾。
也難怪風水陳毫不恥於太監式的甜言蜜語。
這是香港職壇的生存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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